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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二期)(ESLF-202510FJ-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4:46: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二期)(ESLF-202510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F-202510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二期)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审批〔202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凤翔镇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污水管道共1920米,混凝土污水检查井93座,φ450成品塑料井46座,玻璃钢化粪池16座,给水管道2166米,500×500混凝土分流沟1343米,300×300混凝土分流沟402米,通信管道预埋3420米,包括原路面破除及恢复等,详细工程量见审定的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7
  合同估算价:7176925.57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且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5万元。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9.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无不良记录;12.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1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的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hbjz.hbcic.net.cn/ythweb/index)对上述五类人员的个人工程业绩进行查询,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未附查询截图或查询状态显示为未验收的,其投标无效。注: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人员1名: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人员1名: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4.安全管理人员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变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变更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岗天数每月不得低于21天,指纹签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盲评)、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马应天   异议联系方式:18963908719
  备注:
  招标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中段原农业局内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53号恩施产业转换园内钜鑫工贸4楼
  招标人邮编:445799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彭先生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282883   代理联系电话:0718-811091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136227937@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中段原农业局内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178-6271717
2025年10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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