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枣阳市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新市镇区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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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504SZ-01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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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枣阳市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新市镇区域)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2025】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新市镇 建设规模:对新市镇前井村、李楼村、赵庄村6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建设大三格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护坡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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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期的所有内容。(缺陷修复期为2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合同估算价:909246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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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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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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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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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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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环境整治工程或水体(河道或渠道或湖泊或坑塘)整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1)-(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投标人未按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6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2)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上述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信息登记,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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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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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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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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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