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EPC总承包(XYSZ-JSGC202508FJ-05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8FJ-05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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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西北(襄阳)区域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襄发改审批〔2025〕4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团结坝水库以西、奇幻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991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948.8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62.64平方米(其中污水垃圾处理站地下污水池265.21平方米不计容)。主要建设1栋中药研发中心(地上建筑面积8722.50平方米)、1栋中药制剂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2067.44平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站(地上建筑面积158.92平方米),配套建设成品门卫房、道路、绿化、室外消防管网、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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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合同估算价:14918.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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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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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3.1.2 资质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其他要求:①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 GC2 级及以上资质。②申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等)、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⑤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 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年及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毕业证时间为准);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上述人员为申请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申请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7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施工过程结算承诺书;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1.8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申请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大型企业参加申请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申请,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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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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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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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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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