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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横二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TSZX-202507SZ-54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7:15:09

 

通山县横二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横二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7SZ-54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横二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通山县横二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518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元(占比:  %);自筹:45975700元(占比:100%);贷款:  元(占比:  %);外资:  元(占比:  %);其他:  元(占比:  % ,招标人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内 

建设规模: 横二路及和尚垅安置区等市政道路、管网、雨污水;山口胡范道路工程、管网、河道清淤、挡土墙;科森雨水管道等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山口村胡范基础设施工程;(2)科森雨水管道工程;(3)横二路和尚垅安置区市政工程;(4)通山县和尚垅南侧安置区市政道路管线工程; (5)通山县和尚垅北侧安置区市政道路管线工程; (6)通山县开发区人行道市政工程;建设投资约1618万;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 (1)山口村胡范基础设施工程; (2)科森雨水管道工程;(3)横二路和尚垅安置区市政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约2979.57万;二期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的进展,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0812

合同估算价:     45975700   

2.3 其他:  其中工程费 4266.07万元,工程设计费 70.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造价费)23.18 万元,预备费 237.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③牵头单位应由联合体中投资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⑤联合体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07190000 202507252359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808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址: 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10号楼)101单元1711/12 

    编:                         

    编: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 系 人: 孟工 

    话: 0715-2880369

    话:0715-2372777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   7    18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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