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路道路工程仁和路道路工程(HBGA-202507SZ-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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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507SZ-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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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仁和路道路工程已由公安县人民政府投资发展中心以公投审【2025】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城市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城市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青吉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60米,设计车速30km/h,车行道宽1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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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仁和路道路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 合同估算价:227.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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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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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4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交安、场地平整等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中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
1.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1.3 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6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 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及承诺加盖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 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及承诺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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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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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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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 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2)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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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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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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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