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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典型废弃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荆州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典型废弃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510FJ-050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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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JZSJ-202510FJ-05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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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州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典型废弃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2-421050-89-01-83643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滩桥镇荆江大堤以东,沿江大道以西,观音寺社区东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5.5亩,总建筑面积约54530.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处理能力10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立方米的再生资源利用生态路面砖(路沿石)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吨的再生资源利用水稳生产线一条,以及生产线配套厂房、管理用房、仓库、办公设施等,以及配套的场区道路、绿化、排水管网等。 其他:该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期施工。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完成荆州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典型废弃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室内外精装修、幕墙、室外景观、管线、生产线(固废及砂石破碎生产线、制砖生产线、水稳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环保设备)所需的基础及结构的设计;基坑设计、室外配套等深化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因格式限制,招标范围详见资格预审公告中备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12568.0万元 |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为牵头方提供即可)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合同额不小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上述这些资料未载明业绩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3.1.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的劳动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 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1、施工员 1 人,具备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质量员 1 人,具备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安全员3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4、标准员 1 人,具备标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5、材料员1人,具备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6、机械员 1 人,具备机械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7、劳务员 1 人,具备劳务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资料员1人,具备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9、合同商务负责人 1 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 |||||||||||||||||||||||||||||||||||||||||
| 8.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71558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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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31日 | |||||||||||||||||||||||||||||||||||||||||
| 备注: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完成荆州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典型废弃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室内外精装修、幕墙、室外景观、管线、生产线(固废及砂石破碎生产线、制砖生产线、水稳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环保设备)所需的基础及结构的设计;基坑设计、室外配套等深化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缺陷期内质保维修相关工作,具体的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指令为准。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