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关于天门市“天门新区”起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汇侨大道 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7:00:00

           

 天门市“天门新区”起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汇侨大道 EPC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90062025-QT19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门市“天门新区”起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汇侨大道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504-429006-04-01-4695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国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门市国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天门市“天门新区”内  

    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估算355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基础配套工程、桥梁及综合管廊工程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11   

合同估算价:   3555万元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明确)。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  10  16  17  2025  10    21   17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11   6   9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注:因湖北CA驱动升级,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需要在天门市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最新的驱动(网址:http://111.47.118.123:9080/login)和最新的投标编制工具(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Download),如若因为没有下载使用最新的驱动和投标编制工具,导致在开标时出现无法签到、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接受异议人):天门市国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西寺路 2 

  人:谢盛     

    话:15907224007

招标代理: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A座10层08、09、10、11、12号 

  人:  张琼  

   话:0728-3258799

 

投诉受理单位: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

   话:0728-5238566

   真:0728-5238566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