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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枣阳市城区段改建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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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0GL-02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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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234枣阳市城区段改建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襄阳市交通运输厅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66号/ 鄂交函(2025)79号/ 襄交建管(2025)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恒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枣阳市环城街道玉皇村的十八里河,接现状G234,向西南经二郎庙、崔庄、新农村,止于南城街道的苏庄,与在建的复兴大道西延伸段平交,利用既有复兴大道接回G234。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 15.432km。主线拟设桥梁 598m/4座,其中大桥 556m/2座、小桥 42m/2座,涵洞49道,平面交叉14处。 其他: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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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成本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G234枣阳市城区段改建工程监理一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7 合同估算价:19555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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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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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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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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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机构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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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工程款按照 3:3:3:1 的比例分四年控制年度支付金额上限,工程款具体拨付程序按照《枣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监理费与工程费同期同比例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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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10月29日至 2025年11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依据财库(2020)46号)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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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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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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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依法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长度不小于7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所附业绩应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单位评价表或交(竣)工验收证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监理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有效材料扫描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有效材料扫描件。 |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