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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国诚100万吨涂镀板技改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3-420505-04-02-178727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厂房、生产车间、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其他:
(1)工期:365日历天。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招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30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7)投标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23:59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刘志强
电 话:18771822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基地北4号楼
联系人:李芳
电 话:13277230229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