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一期供水管网及741户户表工程(JMDD-202311FJ-002008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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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DD-202311FJ-0020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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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9-420804-89-01-6668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尚义路以南,普宁路以西 建设规模: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一期供水管网及741户户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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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一期供水管网及741户户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9 00-00-00 合同估算价:295.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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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为合格。(1)给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管网压力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并入主管网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消毒并由专业水质检测公司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后由专业水质检测公司出具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书面征得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并网;(2)给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在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对管道进行GPS定位,并将管道坐标录入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中,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施工单位安装的水表能够无缝接入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营抄及收费系统;(4)移交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管道维护、抢修等民生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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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投标人近5年(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水工程业绩(提供政府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3.1.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项目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4)施工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4其他要求:请投标人谨慎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认真仔细填写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的每项内容,若有内容缺项或填写错误,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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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24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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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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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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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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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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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