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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乡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7:50:33

一、招标条件

大堰乡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农组办发〔2025〕1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涉及石磙淌村、钟家湾村和清水堰村三个行政村,建设规模约2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

招标控制价:4636043.00元

3.其他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要求。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2014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款)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到岗履职,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4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2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李倩云

异议联系电话:18171903489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联系人:李甘霖

联系电话:15272145042

3.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大道22号(御江丽景)1单元604、605室

联系人:李倩云

联系电话:18171903489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7-532333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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