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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化港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JZSH-202510SZ-02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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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H-202510SZ-02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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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沙市区化港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审批【2024】1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宇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 建设规模:渠道疏挖及生态护坡3000米,新建3.5米宽硬化道路3000米,铺设机耕道碎石路5000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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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22.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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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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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 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 1 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 1人,具备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4.安全管理 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材料管理 1 人,具备有效的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6.资料管理 1 人,具备有效的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7.商务管理 1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8.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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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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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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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沙市区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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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六)。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ash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883973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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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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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