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锦屏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6-420582-04-01-7531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群力村
2.2项目概况:当阳市锦屏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174.86万元。具体内容为:新建一组产能5万吨/天的制水构筑物,拆除锦屏水厂一二期并在原址重建一组产能5万吨/天的制水构筑物,同步新建配套泥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它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锦屏水厂三期送水泵房、加氯间及现状电气自控。建成后整体供水规模达到15万吨/天。
2.3招标范围:当阳市锦屏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含概算),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批。
2.4履约期限:30日历天。
2.5项目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近6个月(2025年2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至2025年8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东群路17号
联系人:张贤波
联系电话: 138725905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
联系人:苏艳霞
联系电话:1812051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