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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刚性需求补短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郧西县刚性需求补短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HBYX-202504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22:16: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刚性需求补短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郧西县刚性需求补短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HBYX-202504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504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刚性需求补短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6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乾兴寺村牵牛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拟占地面积21065.4平方米(折合31.6亩),总建筑面积:9431.26平方米。其中:粮食储备库4栋6336平方米、仓容3.4万吨,消防、机械设备库、药品库、检测及信息化监管业务用房3077.26平方米,门卫房18平方米,配套现代储粮设施设备。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6
合同估算价:5789.53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789.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等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拟派的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岀具近三年(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人员登记详细截图且与岗位信息一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19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环城北路1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付鸿
联系人:
余彬
电话:
0719-6233229
电话:
0719-62333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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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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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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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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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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