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5]123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枝江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2、工程概况: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设一栋十三层、总建筑面积 21400㎡(地上17400㎡、地下 4000㎡)、高度64.75m的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其中:地上十二层,第一至四层为医养相关配套保障功能用房,第五至十二层为设置 400 张床位的医养专区(8个养护单元)。地下一层,为停车区及设备用房。按标准配置医养相关设备设施。
3、工程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中医院院内)。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后续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精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及活动场地等配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暖通空调(含新风)系统采购、污水处理扩容配套工程、医养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医疗工艺专项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
5、项目总投资额:15479.90万元
6、建设工期要求:12个月。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3)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申请人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须提交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8、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3%(扣除比例3%-5%)(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 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资格预审。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当参与本项目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与投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网上在线解密。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4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4771567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二楼207室
联系人:郑艳蓉
联系电话:1517158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