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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泉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政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宜昌民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泉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钟家畈村
2.3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在龙泉镇柏临河与杨树河交汇处下游西岸钟家畈地块新建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22957.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21.1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3794.79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工程、供配电工程、自动化工程,配套厂区管线、绿化、道路、除臭等。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加药间、水解酸化池、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粉炭加砂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等。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一切事宜。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2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①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④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不少于1人,房屋建筑工程得不少于1人。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且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 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 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开标一厅(423)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0.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民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红盛
联系电话:0717-782218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姜家庙村4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真
联系电话:18772280854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