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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壹号院供水工程施工项目(ESSJ-202510FJ-00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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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510FJ-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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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壹号院供水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22801-04-01-738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龙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龙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 建设规模:恩施壹号院总建筑面积为244441.12㎡,共计住户1006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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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市政主管网接口至小区住户水表前端所有内容,包含小区绿化、消防用水、生活用水管道采购及安装(含管道沟槽开挖及回填)、配套阀门井和水表井的建设、远程智能水表的采购及安装、1#和2#泵房无负压供水设备及智慧泵房的采购安装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7098378.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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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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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②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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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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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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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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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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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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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