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东津新区2025年美丽路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0GL-00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东津新区2025年美丽路网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襄经开经发[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东津大道(东津大道桥头-峪山收费站)、鹿门大道(鹿门大桥桥头-鹿门山收费站)及X017东鹿路(蔡洲路-鹿门山风景区)3段道路整治提升,具体内容如下:(1)东津大道:新建东津大道南侧南山路路口、苏岭路路口、奇幻大道路口绿化栏杆0.9公里;新建市委党校站及科技职业学院站公交站棚4座(各2座);合力村新增1处村牌景观小品;(2)鹿门大道;鹿门大道西侧设置绿化栏杆1.9公里,新建民发世纪城站公交站棚2座,崔胡村村界处补种香樟植物;(3)东鹿路(X017):道路与汉十高铁交叉口处右侧路侧新增波形护栏20米;新增朱彭、崔胡、庄冲村站公交站棚6座(各2座);两侧现有非机动车道加铺彩色沥青罩面约18000平方米;东鹿路农田段两侧路肩至边沟范围建设景观绿带;新建朱彭村、崔胡村村牌景观节点各1处;提升淳河村、覃湾村村牌景观节点各1处;沿线4处箱柜增加彩绘,4处废弃墙体喷绘和美乡村主题彩绘;村庄段绿化带缘石共设置170块特色站石;朱彭村石料厂新增围挡320米。 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担任均可);(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10月31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③交工验收证明扫描件;④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提供承诺书)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提供承诺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判决时间为准,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提供承诺书)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 |
注:针对本款第 1、2、3 、7、8项提供承诺书;第 4、5、6 项提供查询截图。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人 |
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人 |
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1人 |
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1人 |
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施工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 |
|
质量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 |
|
材料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 |
|
资料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 |
|
安全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