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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ESJS-202510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15:32: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ESJS-202510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202510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发改审批〔2023〕469号)项目代码:2312-422822-04-01-7808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锦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专项债资金: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锦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建始县
  建设规模:建始工业园区新建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相关设计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道路设计全长约745米,规划一路以南段实施标准横断面为24米,规划一路以北段实施标准横断面为18.5米,内容包含道路、排水、桥涵、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新建道路等级为等外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8.5米,道路设计全长约551米,路段实施标准横断面为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工程等。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预算编制、施工图纸审查并取得合格证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勘察设计:勘察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查明、分析施工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为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整理和分析勘察数据,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出具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清单、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设计内容,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②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③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④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电子版文件)。⑤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7
  合同估算价:41561195.29元
  2.3其他:招标内容另包含本项目的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林地报批等所涉及的所有前置专题编制及报批,不另行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2)勘察资质: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或设计或勘察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一个负责人)。 (2)勘察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4)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施工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和勘查、设计项目各1项,合同可来自不同项目,须符合时间要求,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施工总承包和勘查、设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是指:1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道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1项勘察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1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是指:1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③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s.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8110911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锦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社区惠民小区C区4号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53号恩施产业转换园内钜鑫工贸4楼
  招标人邮编:4453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222189   代理联系电话:0718-811091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人防大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3220994
2025年10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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