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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42070420230313007 | ||||||||
| 项目名称: | 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理工程 | ||||||||
| 招标登记编号: | 42070420230313007002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处理工程(二次) | ||||||||
| 行政区划: | 工程建设科 | ||||||||
| 招标人(盖章): |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叶斌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先生 | 招标联系电话: | 13387521509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刘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672475150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
| 招标类别: | |||||||||
| 招标内容: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1、项目概况: 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老氧化塘暂存的污泥约为 6.6万立方米,综合含水率约百分之75,项目设计污泥经过深度脱水系统处理,实现含水率低于百分之60后进行外运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处置。项目发包估价3354.55万元。 2、招标范围: 项目总承包。包含:(1)建筑安装工程:在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内新建:1.1场地平整、1.2进场道路、1.3场地硬化、1.4场地排水工程、1.5地磅、1.6洗车槽、1.7管理用房、2.1储泥池、2.2清水池、2.3污泥脱水车间、2.4成品堆场、5场地恢复工程、6电气工程、7场地接水、接电。(2)2.5拆除:项目实施完成后对新建的建构筑及其配套水电进行拆除,计划拆除的内容包括:1.5地磅、1.6洗车槽、1.7管理用房、2.3污泥脱水车间。(3)隔膜板框压滤机技术现场深度脱水:3除臭、4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4)对污泥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外运处置:8污泥处置。(5)说明:以上序号对应“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投资估算总表--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以上(1)(3)项建成后需通过环保自主验收后才能生产。 3、履约期限:210日历天,要求无害化、稳定化处置完毕。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354.55 | 立项批准文号: | 鄂州发改审批 [2023]79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4-12 10:30 ~ 2023-05-04 10: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3354.55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考核牵头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污泥处置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承担招标范围第(4)项中的对污泥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处置任务的单位): ①污泥处置单位拟投入用来处理本项目污泥的建设项目具备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证回执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污泥处置单位拟投入用来处理本项目污泥的建设项目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建设项目环评企业自主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1.3能力:污泥处置单位拟投入用来处理本项目污泥的建设项目具备无害化、稳定化处置污泥所必须的能力。本项目无害化、稳定化处置方式仅限于:(1)直接焚烧:如热力电厂直接焚烧、干化后焚烧、送入垃圾焚烧电厂与垃圾混合焚烧;(2)进行资源化建材利用:将污泥作为烧制建材的原料之一(即污泥处置单位是建材生产单位,其生产线具备直接处理污泥的能力)或污泥进行加工后作为烧制建材的原料之一(即污泥处置单位是建材生产单位或是建材生产单位的原料供应单位之一,其生产线具备处理污泥的能力)。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1.4财务要求:近1年(2021年)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1.5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7建安部分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8招标范围中第(3)项隔膜板框压滤机技术现场深度脱水、和第(4)项中的污泥运输,无特定资质要求。 | ||||||||
| 备注: | 1、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zggzy.cn/CPRT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得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网上开标流程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s://www.ezggzy.cn/CPRTS/)于2022年07月14日发布的《网上开启会和开标会操作手册》。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zggzy.cn/CPRTS/)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