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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竹山)绿松石宝石文旅产业集群项目——麻家渡宝石文化街区工程(二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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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S-202509QG-008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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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国(竹山)绿松石宝石文旅产业集群项目—麻家渡宝石文化街区工程(二期)一标段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323-04-01-295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竹绿松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兴竹绿松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麻家渡宝石文化街区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竹山县麻家渡镇 建设规模: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绿松石社区综合整治,包括风貌街区改造3000㎡,主干道景观 2000㎡,房屋立面及庭院改造 125433㎡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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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麻家渡宝石文化街区工程(二期)一标段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过程管理;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0 合同估算价:11510.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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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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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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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1项业绩:①一项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②一项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③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4)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④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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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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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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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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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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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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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