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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湖流域五峰县湾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4〕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水发长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五峰县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涵盖报告编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建设长度9773米,生态步道建设长度8866米,生态防护带建设长度4000米,污水管道建设长度11668米,改造污水处理站1座。
2.3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测量、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勘察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深化(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所有前置要件的办理,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并提供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递交达到施工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
2.6项目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3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4工程测量: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勘察专业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或市政工程类专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10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招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担本项目其他任务的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 11月8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
7.2 招标机构将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库河道建设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湖北水发长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201号二楼
联系人:郝欢
联系电话:189639966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三峡创谷1号楼
联系人:邰馨
联系电话:15872599582
十一、异议和投诉
11.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872599582
(2)代建单位:湖北水发长乐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8963996672
11.3、投诉联系人:
(1)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电话:0717-58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