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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9:35:52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三峡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2411-420505-04-01-844633)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马鬃岭路

2.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706m²,包括地下室以及地上实验室七栋建筑,包含室外道路管网和绿化。总建筑面积约51311.09m²。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发放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单等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施工范围:地下室和地上建筑七栋实验室,以及室外道路管网和绿化场地: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为止的所有任务。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区域内所有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土建(基础/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绿化、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仪表、给排水、工程中间交接、竣工结算,包括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的相关服务(包含工程验收),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等各项工作负责。

②材料及设备供货范围: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

严禁由分包施工单位采购,承包人需提供与原厂家的供货单、发票、合同复印件(应能明确体现购买方、销售方单位信息、采购数量,涉及价款部分除外)作为直接采购的证明凭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样并送第三方检验。

三查四定整改、配合第三方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由发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落实检测现场安全作业措施)直至最终工程交工验收,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政府各类批准和许可文件。

③所有施工机械由承包人提供。

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①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技术附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HSE控制管理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业绩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能反映考核内容的附件的原件扫描件、已完工业绩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另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财务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上传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上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5日20时0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01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2号

联系人:易鉴金

联系电话:182713400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张晨、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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