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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EPC)(TSZX-202504FJ-5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17:58:59

 

 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4FJ-51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5〕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教育局 ,招标人为 通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文体中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 150 亩,总建筑面积 5022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10185平方米、行政综合楼 5150 平方米、实训楼 10535 平方米、宿舍楼 15360 平方米、食堂 4150平方米、风雨操场 4040 平方米、辅助用房 809 平方米、运动场,配套建设停车场、电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投标人应提供①至⑦项只需提供承诺函,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它:_本次招标,招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5月06日 00时00分 2025年05月12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通山县洋都大道89号  

    址: 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二楼 

    编: 437600            

    编: 4376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 系 人: 孟工 

    话: 13476882258

    话: 17762800869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41194729@qq.con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通山洋都支行 

    号: /                      

    号: 17710301040012794        

 

 

 2025 04 30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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