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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JSGS-1标段(HBSJ-202506GL-051004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5:04: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JSGS-1标段(HBSJ-202506GL-051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6GL-051004001
1.招标条件
    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4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63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荆门交投荆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仙山村,与G42沪蓉高速公路相接,对接拟建的随州至荆门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3+149.112,止于沙洋县高阳镇辛巷村,与G4223武渝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相接,接拟建的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沙洋至潜江界段,终点桩号K45+021.219。路线全长约41.85km。全线拟设桥梁5233.25m/2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 4943.25m/16座,中桥290m/4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仙山枢纽、团林、马山枢纽、沈集、辛巷枢纽)。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55.3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①在审计工作中必须遵循下述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厅财字〔2013〕300号)》《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7号)》《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等;②工作内容:负责标段范围项目建设前期(不含征地拆迁部分)、建设期间及交竣工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结(决)算审计工作及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SGS-1标段。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
合同估算价:198.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即计划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1825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门交投荆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鸦铺村掇刀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办公楼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C-D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薛飞、张祖传、袁军、杨昌盛、易鹏、田甜、吴慧超
电话:
0724-6502278
电话:
18627760774、873190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0月2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SGS-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 1、2 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JSGS-1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完成1条单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近5年内完成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3)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资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财务审计工作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

3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5年指2020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1项业绩,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2项业绩。同一合同同时满足上述第 12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认定。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JSGS-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资格要求

JSGS-1

项目负责人

1

1、高级职称;

2、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参与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1、高级职称;

2、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参与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造价专业负责人

1

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会计专业负责人

1

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件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认定。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投标人可提供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注册执业证书(如有)等材料。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JSGS-1

1、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如有)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加盖单位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服务期限

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要求

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8

安全目标(如有)

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9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1

备选投标方案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2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13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 1、2 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近5年内承接过1条单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少于20 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结(决)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近5年内完成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结(决)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3)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资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财务审计工作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2)审计报告。

4、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1项业绩,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2项业绩。同一合同同时满足上述第 1、2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认定。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参与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参与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3、造价专业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会计专业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件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认定。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投标人可提供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注册执业证书(如有)等材料。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7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为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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