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桥5-1棚改安置房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正式用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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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7FJ-04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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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七里桥5-1棚改安置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七里桥5-1棚改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2〕4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七里桥5-1棚改安置房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正式用电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1599.0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712.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886.96平方米。共建设安置房786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约964个。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8栋建筑(其中6栋高层住宅,1栋3层高幼儿园,1栋3层高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车库2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绿化、消防、供气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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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七里桥5-1棚改安置房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正式用电,包括完成该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交付,公变移交供电相关部门及交付后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本工程所有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设备、材料等检测、报验、实验及其它用于本工程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详见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0 合同估算价:17139030.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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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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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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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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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送电及交付招标人试运行等全部工作。(2)质量要求: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明示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组织,竣工验收质量应当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由承包人整改到符合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相关审核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并成功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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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取得新证书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未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取得新证书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电力部门的送电通知文件中时间较后的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超过1700万元的10kV及以上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电力部门的送电通知文件;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1.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④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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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7月19日至 2025 年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号),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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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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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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