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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20:56:08

一、招标条件

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6-420502-04-05-5534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峡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项目对卫校3#学生公寓进行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4246平方米,砖混结构7层,共126个房间,主要包括屋面及防水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楼地面、墙柱面和天棚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翻新改造等。

3、项目建设地点:原卫校用地内(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6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内)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学校需求,确保设计图纸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施工部分:施工过程严格遵循设计图纸与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交叉施工、原有设备保护、部分设备搬挪、家具设备安装的配合协调工作等情况。完成建设内容相关的技术图纸,控制工期、质量、造价,完成安全管理、现场及资料管理、档案移交、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等施工管理全过程所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主要改造内容列表》及《模拟工程量清单》。由于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施工单位需自行考虑成品保护、交叉跟平行施工、原有设备保护、部分设备搬挪、家具设备安装的配合协调工作和夜间加班措施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60日历天(含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

①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②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所用设备和主材必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③工程竣工后,需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一个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应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 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30日至2025年07月10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6月30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大学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学路8号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717-639961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人:熊享、徐红菊、汪丹丹

联系电话:0717-6242606、1560860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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