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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站房及管网勘察服务(HBYY-202411SZ-010004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1 20:00: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站房及管网勘察服务(HBYY-202411SZ-010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11SZ-010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 (一期)站房及取水管网勘察服务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4.56%其它(政府专项债券):65.44%,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科环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项目供热面积414.3万平方米,在郧阳区老城区、杨溪铺片区、长岭片区及子胥湖片区共建设热泵能源站6座,配套建设管道28800米,配套冷水机组、热泵机组、水泵,完低、高压配电系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 (冷)建设项目 (一期)站房及取水管网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主要对该项目的站房及取水管网进行勘察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5。其中:/。
  2.3其他:取水工程总造价约11800万元,其中勘察服务费用约 5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1 项总投资额达到9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或排水工程)勘察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还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近半年(2025年3-8月)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科环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河北郧阳经路8号19幢1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5897868072
电话:
0719-86476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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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0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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