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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S201等路段美丽公路创建工程(HBDY-202510G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6:21: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冶市S201等路段美丽公路创建工程(HBDY-202510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202510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S201等路段美丽公路创建工程已由大冶市交通运输局以2508-420281-04-02-3934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冶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冶市
建设规模:大冶市S201等路段美丽公路创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 59.273km,起于S201大冶市金湖马叫附近,途径S315、S314,止于S314大冶市邬家桥(江夏界)附近。路段为双向二车道,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沥青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5/12m,路面宽度9m,行车道3.75m。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冶市S201等路段美丽公路创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 59.273km,起于S201大冶市金湖马叫附近,途径S315、S314,止于S314大冶市邬家桥(江夏界)附近。路段为双向二车道,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沥青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5/12m,路面宽度9m,行车道3.75m。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0
合同估算价:774.99万元
  2.3其他:招标控制价:774.9862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 A 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92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 ”→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诚磊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大冶市大冶大道 53 号
地址: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中亿商贸中心33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柯学祥
联系人:
张灿
电话:
0714-8769837
电话:
135455519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0月14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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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 2022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平均利润大于 0 元。(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一项公路工程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现场查询已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2、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现场查询已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2.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开标前提供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总工

1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施工员

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有效期以内);

材料员

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有效期以内);

质量员

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有效期以内);

资料员(或试验员)

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有效期以内);

安全员

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有效期以内)。

 

 

 

备注:备注:“明确所参加的招标项目标段,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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