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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装备工业园(驭新智能底盘)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510FJ-03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20:07: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装备工业园(驭新智能底盘)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510FJ-03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510FJ-03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装备工业园(驭新智能底盘)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5】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安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安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对现有厂区内1#厂房,2#厂房,食堂等建筑物及相关附属施进行改造,新建1#雨棚、2#雨棚、研发楼(3F)、动力中心、门卫房,新建面积约0.35万㎡,于装备路新建出入口,项目总用地面积40.87亩,总建筑面积约16874.54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3
合同估算价:6343.4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一项以下①或②+③类似业绩:①近5年(2020年10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5500万元或者总建筑面积不低1.55万㎡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②近5年(2020年10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5500万元或者总建筑面积不低1.55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③近5年(2020年10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5500万元或者总建筑面积不低1.55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工程投资规模或总建筑面积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中标结果公告或合同协议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3.1.3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设计负责人: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安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9号张湾信用社综合楼6楼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七里垭幸福路邦泰紫霄台7幢2单元1楼4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顾工
联系人:
王鑫洋、胡新媛、庹菲
电话:
15971852080
电话:
130942739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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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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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0月15日
备注: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_4813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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