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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T320250904002P | ||||||||
| 报建名称: | 白浒山液化天然气储配基地土地场平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10311733468481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浒山液化天然气储配基地土地场平项目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磊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董伟伟 | 招标联系电话: | 13163288041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刘鹏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437256395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花山白浒山区域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主要实施内容为方案设计优化、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地形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土方开挖、回填、外弃、消纳、施工便道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600.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土储工程[2025]022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11-03 20:00 ~ 2025-11-25 10: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3600.0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指的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资质(各专业均可,不分等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各专业均可,不分等级);施工资质指的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或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场平工程或土方工程项目(专业分包或工程总包均可),或总包合同内含有超过30万方挖填土方(土石方或场平)以上的工程项目(下同)。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有)。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
| 备注: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不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