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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提档升级农村道路工程(百里洲镇刘幸路)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4]331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农村公路建设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百里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明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枝江市提档升级农村道路工程(百里洲镇刘幸路)
建设地点:枝江市百里洲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百里洲镇刘幸路进行提档升级,路线全长 497 米,路面宽度 7 米,路基宽度 10 米,采用二级道路标准建设。
建设内容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沿线涵洞改建、道路排水边沟、沿线供电及照明系统、交安设施及监控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250.00万元
2.3其他
质量要求: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 年10月24日至2025 年10月31日 17:30 时 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 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1月18日上午0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 190 号)五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百里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枝江市百里洲镇解放路22 号
联 系 人:陈根孝
联系电话:134771852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明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公园路 6 号
联系人:李宁波
联系电话:1507174000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注: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及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网站截图。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1、投标人在 2024 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大于(含等于)1。 |
注: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 |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 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未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 ,证书上所 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 、具 有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产 “三类人员 ”B类证书。 |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 | |
类人员”B类证书。 |
安 全 生 产 工程 师 |
1 |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 的交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 (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 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 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 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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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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