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华中物流基地)监理与相关服务(JZSJ-202506FJ-02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506FJ-02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4〕132号)、《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5〕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华中物流基地)监理与相关服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东方大道与渔湖大道交汇处,地块西临东方大道,北临渔湖大道。 建设规模: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共包含两个地块,一期A地块为华中物流基地,位于锣场镇东方大道与渔湖大道交汇处,地块西临东方大道,北临渔湖大道。占地面积68173.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19.38平方米,侧重发展第三方物流、快递物流,重点服务婴童装、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主要建设城市物流产业,配套建设园区管网、道路、绿化、照明、强弱电、水电气安装、围墙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市沙市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华中物流基地)以及和建设相关的全部配套工程,从本项目的项目启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46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730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相关服务期 730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安费暂定:22704.64 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签订或工程验收证书颁发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备案证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以上资料未载明监理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拟派人员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2监理过程结算的节点:随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施工合同价款15%,按审定完成工程造价支付监理费的80%;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施工合同价款30%,办理监理费,按审定完成工程造价支付监理费的80%;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施工合同价款50%,办理监理费,支付按审定完成工程造价支付监理费的80%;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施工合同价款80%,办理监理费,支付按审定完成工程造价支付监理费的80%;项目如需分期实施,则按分期工程内容下达开工指令和计算工期。工程监理费支付按分期相应工程进度予以支付。 3.6.3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4号。 3.6.4价格调整方法:无。 3.6.5预付工程价款:无。 3.6.6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价款支付方式用转账支付报酬,每次转账时,监理人均应提供支付申请、相关资料和发票;每个支付时限为每个节点后的15天内。 3.6.7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节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按照工程结算款重新计算监理费后支付剩余监理费(完成委托人要求的除保修以外的全部监理服务);工程结算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结果进行结算监理费的计算。最终尾款以实际审计金额减去前两个节点支付的金额进行结算,最终监理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监理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定标。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6月17日 至 2025年6月23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 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荆州。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55831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6月16日 |
|||||||||||||||||||||||||||||||||||||||||
备注:1.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