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5FJ-511001001
本项目 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劲泉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内;建设规模:拟改扩建的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工程总用地面积7627.84㎡(约11.44亩),总建筑面积 135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拆除原有教学楼、宿舍楼,建筑面积1012.8㎡;2、新建4层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1350㎡,设置活动区域、门卫室、管理室、无障碍起居室、寝室等;3、同时配套建设塑胶室外活动场所1500㎡、挡土墙300㎡、平整场3000㎡、围墙40m、道路1000㎡、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相关附属设施 。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 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6月01日。合同估算价:638.7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能力。 3.1.2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工程费用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5月08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3日 00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劲泉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峰路9号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16号A2-102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周禹 |
联 系 人: 祝珊、高秋红 |
电 话: 18872831132 |
电 话: 13545574533、13907241225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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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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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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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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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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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7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咸安区大幕乡常收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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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能力。 2、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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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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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要求 |
投标人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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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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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要求 |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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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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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项目 经理 |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1人 |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设计 负责人 资格 |
设计 负责人 |
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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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负责人 资格 |
施工 负责人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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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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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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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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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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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