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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10-21 12:00:00
报建编号: 4201C1920251015010P
报建名称: 武汉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510161737177729
招标项目名称: 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长江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招标人(盖章):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董恒信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耿娟 招标联系电话: 18755104209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李勇、康开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986186190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武汉长江新区五通片区及江湾中心片区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6543.700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长管发改【2025】86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73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10-21 12:00 ~ 2025-11-12 09:30
投资总额(万元): 26543.70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⑤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资质;④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⑤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20619.6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人员要求:其中,①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619.65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备注: (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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