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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城南片区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EPC(ESLC-2025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21:06: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城南片区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EPC(ESLC-2025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11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城南片区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城区
  建设规模:(一)市政管道改造。改造275kmPE市政燃气管道,主要包括DN315燃气中压管线150km、DN200燃气中压管线70km、DN110燃气中压管线30km、DN63燃气中压管线25km。(二)庭院入户管改造。改造177.5km庭院入户管道,主要包括DN50燃气低压钢管150km、DN20燃气低压钢管27.5km。(三)其他燃气设施。配套增设家用智能型燃气表35289户,增设燃气专用阀门106367套,增设点型探测器35289套。工程暂定总投资额为29427.73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项目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为推进本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完成的前期工作,中标人需承继和认可,相应已发生费用以原合同为准并由中标人承担。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增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 勘察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前期测绘、勘察设计等资料的收集、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详细勘察、方案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综合管网、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图预算等;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按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查,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建设单位书面委托的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须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详见厂家二次设计”、“建设单位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
2.2.2 采购与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工程施工:包括综合管网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5
  合同估算价:2942773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市政工程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勘察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员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财务评审报告。
业绩要求:2020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成果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成果报告:若为设计业绩须提供图审审查合格书;若为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②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工程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信誉要求: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
(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08至2025-11-28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谭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6075544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正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31号   代理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08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覃先生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82066   代理联系电话:0718-607554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江源街88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128
2025年11月07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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