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武高铁红安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5064合武高铁红安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5064(HBHA-202508SZ-01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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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508SZ-0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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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合武高铁红安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5064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投资代码:2508-421122-04-01- 1523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交投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交投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楚红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八里湾镇(合武高铁红安站)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站前广场及配套道路工程:(一)站前广场工程:用地面积约87749.9平方米,设一栋游客集散中心,共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857.1平方米;设一栋垃圾转运站及公共卫生间,共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61.6平方米;广场中轴两侧设有东西侧风雨连廊,占地面积3599.2平方米,建筑面积2693.6平方米。主要包含站前广场、社会车、网约车、出租车、大巴车及公交车停车场、场内道路、广场绿化、配套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消防、监控、电气(含充电桩)、指引标志等工程。(二)配套道路工程 1.站前大道一期工程:站前大道一期起于和谐大道,止于老国道G230,道路总长约1736米,红线宽度40米,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其中新建部分约860米,改造扩建部分876米。2、和谐大道工程:和谐大道起于规划75号路南侧150米处,止于麻武铁路,道路下穿既有合武铁路、新建合武高铁、既有武麻铁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全长约745米(不含下穿段主体工程)。3、建设给排水、雨水、污水、绿化、交安等配套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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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承担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和施工。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初步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各阶段评审、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采购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以及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0 合同估算价:26609.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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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 540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月20日,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6609.7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43.62万元; 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4677.93万元;预备费最高限价为:1688.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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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能力;3.1.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车站综合交通枢纽或站前广场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1.4 投标人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3.1.5、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3.1.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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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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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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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6.2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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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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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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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