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章庄铺镇联兴村柑橘集散加工产业园项目(JZGA-202507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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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GA-202507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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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章庄铺镇联兴村柑橘集散加工产业园项目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5)70号、公发改审批(2025)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章庄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章庄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章庄铺镇联兴村六组(207 国道旁)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486平方米。新建柑橘集散加工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合库1栋、2160立方米冷库及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照明、场地硬化等工程,地槽3个及地磅1套。购置自动翻箱机、水式上果机、毛刷清洗机等加工设备,共14台(套)。 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2、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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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3486平方米。新建柑橘集散加工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合库1栋、2160立方米冷库及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照明、场地硬化等工程,地槽3个及地磅1套。购置自动翻箱机、水式上果机、毛刷清洗机等加工设备,共14台(套)。详见图纸和清单。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07 合同估算价:568.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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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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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4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6、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3、2024年财务报告;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8、投标人必须取得其所涉及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授权。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需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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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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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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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2、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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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网址:http://www.gongan.gov.cn/jzga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5220650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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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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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