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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3]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投影面积约13.3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场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其中:封场工程主要包括堆体整形、终场覆盖、填埋气体收集处理、雨水收集导排、渗滤液收集导排、垂直防渗帷幕及其他辅助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填埋场绿化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保修期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同时担任了其他项目总监,则必须在本项目设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上传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3500万元或处理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或环境整治等建设内容能反映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施工项目监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10月31日至 2025 年11月10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范大炜
联系电话:0717-6385853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望霜悦
联系电话:0717-6901191、18162404035
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6号三峡晚报V6创意园B栋三楼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