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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609SZ-04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18:40:26
资格预审公告
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609SZ-04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SZ-04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审批〔2026〕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市本级财政50%襄州区财政50%。招标人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襄州区
     建设规模:大桥主线南起襄江大道(东西轴线)北侧,桥梁跨越南岸河堤、跨越小清河,北至凤鸣大道与清河东路交叉口,双向 4车道规模,道路全长 820 米,其中桥梁段长404米。跨小清河主桥采用(30+100+30)米系杆拱桥,非机动车采用迁回坡道接入沿江大道慢行系统,人行采用梯道接入沿江大道慢行系统。项目建设涉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自控与仪表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价: 16018.05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用15825.3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21.73万元、BIM技术服务费70.94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设计范围内道路、桥梁、排水、结构、电气、照明、交通及监控、自控与仪表、绿化景观、外电接入、管线迁改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永久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交通导改、BIM应用、试验调试、竣工验收、档案归档、移交、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日
     合同估算价:16018.05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 (2)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3)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申请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联合体申请的,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分工分别满足相应资质;设计或施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其资质。(核发部门、资质或许可证名称、类别、等级等描述)。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要求;②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含单孔跨径不小于100米的桥梁工程,且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及施工项目。独立申请人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联合体申请的,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施工业绩。上述桥梁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路桥梁等。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该专业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后,不得增减或更换联合体成员。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3.1.6申请人拟派(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须至少担任过一项担任过含单孔跨径不小于100m桥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上述桥梁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路桥梁等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质量负责人: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6)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7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09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7号
招标人邮编:441000
招标人联系人:杨静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0-3255889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新城路9号
代理邮编:441004
项目负责人:张颉、吴梦雅、王超
代理联系电话:15872244334
代理传真:0710-3393300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6年09月18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