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清太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巴东县清太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一标段)(ESBD-202405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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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BD-202405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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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清太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基字【2022】30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清太坪镇 建设规模:(1)输水工程:新建 100m3 中转水池一座,加压泵站 1 座,新建 DN160mmPE 提水管道 1621m;(2)净水工程:清太坪二水厂厂区占 地 1365 ㎡ ,新建 100m3调节池 1 座,新建加药间 1 座,管理用房一座,新建 400m3水池一座,新建 100m3废水池一座,新建围墙 155m,厂区新建排水沟 197m,新建沥青铺装地面 638.3 ㎡ ,生态停车场 135 ㎡ ,场坪硬化 233 ㎡及挡墙,配套建设厂区内绿化、水电及净水设备安装;(3)清太坪集镇抗旱救灾应急提水工程;(4)配水工程:安装配水管道,智能水表,新建增压泵站,水池及配套闸阀井。(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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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此公告为一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5 合同估算价:6539160.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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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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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近五年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拟任项目“五大员 ”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 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 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 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6.2 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信用信息 ”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bd.eszggzy. cn/bdweb/通知公告栏目)。 3.6.3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 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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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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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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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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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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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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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