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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ESXE-2024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22:05: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ESXE-2024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E-202404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县发改局关于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以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宣发改审 [2023]462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致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校园内
    建设规模:拟扩建幼儿园教学用房1800平方米,改建幼儿园教辅用房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设施设备、挡土墙、活动场地绿化、通道等,购置全套幼儿园教学、生活等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拟扩建幼儿园教学用房1800平方米,改建幼儿园教辅用房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设施设备、挡土墙、活动场地绿化、通道等,购置全套幼儿园教学、生活等设备。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0
  合同估算价:123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不得互相兼任。 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集体议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9971835303
  备注:
  招标人:宣恩县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50号
  招标人邮编:445500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99718353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省致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宣恩县今典城市之星长茅岭安置小区2栋201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8672081751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恩支行
  代理银行账号:19080210000000363
2024年04月26日
  附录: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名称和类别)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3均利润大于0元。

2.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万元。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

投标  年完成过1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项目

经理

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

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R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1. “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准确、简洁的工程特征指标予以定义,且方便投标人使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证实。“类似项目”的定义中不含“近5年”“近3年”等时间限制条件。

      2.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 :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总价/T10-15%左右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性生产。招标人宜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数额。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计划工期少于12个月的,T1计算。当T<1T1

3.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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